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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大学:构建依法决策机制提升一流大学治理能力

日期:2021-01-13 12:42:40

  郑州大学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》《依法治教实施纲要(2016-2020年)》要求,把依法决策作为依法治理理念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,通过采取“进规划、建制度,把关口、全覆盖”等举措,构建完善的决策保障制度体系,创新依法决策运行机制,取得显著成效。


  进规划,抓好议事决策顶层设计。学校把法治工作与发展改革一起规划、把推进依法决策与提升治理能力一同部署。高位推动,在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方案、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中,提出要推进依法治校,建设现代大学制度,完善决策机制。制定专项规划,制定“十三五”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专项规划,明确“十三五”期间决策机制建设工作任务,绘就决策制度建设“时间表”和“路线图”;编制“十四五”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发展专项规划,推动学校进一步提升决策能力与决策水平。在《郑州大学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若干意见》中明确要“建立依法决策、民主参与、自我管理、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”。


  建制度,健全议事决策三个体系。学校将制度建设作为治理体系构建与治理能力提升的中心工作,从组织、程序、保障等环节入手,构建了体系健全的依法决策制度体系。坚持党的领导,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,及时修订校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,健全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分工合作的决策组织运行体系。健全决策程序,以章程为核心,制定实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、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制度实施办法、学术委员会规程、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等制度,形成健全的依法决策制度体系;不断完善依法决策程序规则,全面规范“师生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决定”等决策环节,确保依法决策贯穿学校办学全过程。健全决策制度保障体系,推进规章制度定期清理,印发规章制度汇编,建设规章制度电子查询平台,抓好决策督查落实,以制度建设推动学校决策落地生效。


  把关口,保障重大事项依法决策。通过构建“法制办公室处理日常+法律顾问处理重大疑难”工作机制,把好重大事务决策事前、事中、事后三个关口,确保依法决策。事前把合法性审查作为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决策研究的前置程序,会议议题须经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核,其中制度、协议等事项须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,方能列入会议议题。事中参与决策全过程,法律顾问全程列席校长办公会,并写入《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》,将法律顾问就决策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写入会议纪要,并作为会议决策的重要依据。事后做好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的跟踪落实,对会议要求修改的制度、协议,以及事项落实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第二轮审核。2017年至今,法律顾问列席校长办公会107次,参与决策议题823项,有效地保障了学校重大事务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。


  全覆盖,服务推动一流大学建设。对事关学校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重大问题,建立类型化、常态化工作机制,在学校办学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做到依法决策全覆盖。对事关学校转型发展的重大改革,建立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制度,在学校二级学院分设、附属学校转制等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、重要规划决策过程中,法制办公室、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,做到于法有据。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项目,建立法律顾问专班制度,在国家超算中心、国家大学科技园等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,安排法律顾问进驻项目建设专班,参与项目建设各项决策,保障项目依法依规推进,为学校发展保驾护航。事关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,建立法律顾问咨询制度。对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合理化建议及处置预案,参与调解、处置学校重大纠纷,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化解矛盾。2017年至今,法律顾问参加重大决策、法律咨询会议92次,参与起草、审查各类对外合作协议125件,审核行政规章制度158项。